脊柱脊髓损伤常发生于工矿、交通事故,战时和自然灾害时可成批发生。伤情严重复杂,多发伤、复合伤较多,并发症多,合并脊髓伤时预后差,甚至造成终生残废或危及生命。
造成脊髓损伤的病因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因素。
1)开放性损伤:多见于战争时期,多伴有脊椎的损伤,主要见于枪弹、刀刺、爆炸性损伤使刀刃、砸伤、撞伤等直接作用于脊椎,使其发生骨折或脱位,进而使脊髓受到损害,损伤与外力作用的部位一致,损伤程度与外力的大小成正比。可发生于任何脊髓部位,以胸髓最为多见。
2)闭合性损伤:多见于和平时期,主要见于车祸伤、坠落伤、运动性扭伤、脊柱扭伤、过重负荷等,使脊柱发生过度伸展、屈曲、扭转,造成脊柱骨折、脱位,脊椎附件的损伤或韧带及脊髓供血血管的损伤,进而造成闭合性损伤。